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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天因為王清峰堅持不執行已定讞的死刑案而引起社會廣泛的討論,我認為王小姐非常不適合坐法務部長這個位置,她應該去傳道才是。不過,她若去傳道,我想社會上反非為是的狀況一定會更嚴重。
真正的慈悲應該針對無辜的生命,而不是殺人不眨眼的兇犯。
法治國家,法律是為保障善良百姓生命與財產而設立,每一條法律都是經過很嚴謹的程序,豈容王部長仗著她的權勢而推翻?果真如此,那台灣人民未來還有幸福可言嗎?窮極惡煞從此可為所欲為,因為既無死刑,何不賭一把大的?幸運的話可全身而退,最糟的狀況也不過是身陷囹圄而已。而搶人掠奪逞盡凶狠、殺害仇家或自己痛恨的人,對那些泯滅人性的人來說,是多麼痛爽的事啊!
我不知道王清峰是否有宗教信仰,若有的話,我會認為這個宗教有問題,因為一個好的宗教,會依著慈悲護眾生的理念,護持善良的眾生,讓社會充滿祥和喜樂。地藏經裡有造惡必下地獄之說,做錯事就該受到相對的懲罰,這是三歲小孩都懂的事。作惡多端的人判死刑,一來是可告慰死者在天之靈,二來是禍害不除人心不安啊!因為百姓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廢除了死刑,我們的身家性命會更加沒有保障,為了大家都能安居樂業,台灣絕對不能廢除死刑。
詩曰:「天雨雖大,不潤無根之草;佛法雖廣,不渡無緣之人。」王清峰竟想渡那些行為傷天害理“人”?她是在創造自己特立獨行的形象嗎?抑或是她以為自己比佛陀還慈悲?
我是個具有悲天憫人胸懷的人,不忍心看到任何生命受苦,也甚少傷害到任何生物,對物品亦保持著尊重的態度,向來細心呵護著萬物,但我從來不曾為自作孽不可活的人掉過一滴眼淚,所謂“咎由自取”,既然犯了不可饒恕之罪,就當以死謝罪,來生再重新來過,不可全身沾滿罪惡繼續污染人間。
法務部長應具有正義之氣,但王清峰卻在法務部展現她的無知溫情,她將個人理念凌駕在法律之上,她不只藐視國家憲法,更以知識份子文明的撒野方式在法務部盡情放肆。她打著政務官應顧及國際視野的理由,極力為自己違法的行為辯解,她另類的逞兇行為實在令人唾棄!
我要在此呼籲,台灣有台灣的風土民情,台灣人有自己的生活需求,台灣人更有決定未來的權利,不是歐美先進國家做的事,我們都必須跟隨或概括承受。因為人民素養不同,應以何種刑罰來懲治違法之徒,應由台灣全體生活在這片土地的人決定,不是由一個只顧維護死刑犯的人來主使。全民一定要勇於表達自己的看法,爭取自己的生存權,反對廢除死刑的人才是真正尊重人權的“人”,想為作奸犯科的人不只不適任,甚至已不 適為“人”,大家要團結起來對抗威權,絕對不能讓少數人藉由修法釋憲等方式,遂其所願,逞其一己之威風。
與其要為死刑犯爭取人權,不如多關心千千萬萬無辜可憐的弱勢生命吧!
王清峰若要以身相許於死刑犯,那請她自己為那已定讞的44名死刑犯蓋監獄,自己看守、自己餵養,絕對不能拿我們小老百姓辛苦的納稅錢來供養一群敗類,我寧可買米養米蟲,也不願養那些為惡之徒呀!
真正的慈悲應該針對無辜的生命,而不是殺人不眨眼的兇犯。
法治國家,法律是為保障善良百姓生命與財產而設立,每一條法律都是經過很嚴謹的程序,豈容王部長仗著她的權勢而推翻?果真如此,那台灣人民未來還有幸福可言嗎?窮極惡煞從此可為所欲為,因為既無死刑,何不賭一把大的?幸運的話可全身而退,最糟的狀況也不過是身陷囹圄而已。而搶人掠奪逞盡凶狠、殺害仇家或自己痛恨的人,對那些泯滅人性的人來說,是多麼痛爽的事啊!
我不知道王清峰是否有宗教信仰,若有的話,我會認為這個宗教有問題,因為一個好的宗教,會依著慈悲護眾生的理念,護持善良的眾生,讓社會充滿祥和喜樂。地藏經裡有造惡必下地獄之說,做錯事就該受到相對的懲罰,這是三歲小孩都懂的事。作惡多端的人判死刑,一來是可告慰死者在天之靈,二來是禍害不除人心不安啊!因為百姓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廢除了死刑,我們的身家性命會更加沒有保障,為了大家都能安居樂業,台灣絕對不能廢除死刑。
詩曰:「天雨雖大,不潤無根之草;佛法雖廣,不渡無緣之人。」王清峰竟想渡那些行為傷天害理“人”?她是在創造自己特立獨行的形象嗎?抑或是她以為自己比佛陀還慈悲?
我是個具有悲天憫人胸懷的人,不忍心看到任何生命受苦,也甚少傷害到任何生物,對物品亦保持著尊重的態度,向來細心呵護著萬物,但我從來不曾為自作孽不可活的人掉過一滴眼淚,所謂“咎由自取”,既然犯了不可饒恕之罪,就當以死謝罪,來生再重新來過,不可全身沾滿罪惡繼續污染人間。
法務部長應具有正義之氣,但王清峰卻在法務部展現她的無知溫情,她將個人理念凌駕在法律之上,她不只藐視國家憲法,更以知識份子文明的撒野方式在法務部盡情放肆。她打著政務官應顧及國際視野的理由,極力為自己違法的行為辯解,她另類的逞兇行為實在令人唾棄!
我要在此呼籲,台灣有台灣的風土民情,台灣人有自己的生活需求,台灣人更有決定未來的權利,不是歐美先進國家做的事,我們都必須跟隨或概括承受。因為人民素養不同,應以何種刑罰來懲治違法之徒,應由台灣全體生活在這片土地的人決定,不是由一個只顧維護死刑犯的人來主使。全民一定要勇於表達自己的看法,爭取自己的生存權,反對廢除死刑的人才是真正尊重人權的“人”,想為作奸犯科的人不只不適任,甚至已不 適為“人”,大家要團結起來對抗威權,絕對不能讓少數人藉由修法釋憲等方式,遂其所願,逞其一己之威風。
與其要為死刑犯爭取人權,不如多關心千千萬萬無辜可憐的弱勢生命吧!
王清峰若要以身相許於死刑犯,那請她自己為那已定讞的44名死刑犯蓋監獄,自己看守、自己餵養,絕對不能拿我們小老百姓辛苦的納稅錢來供養一群敗類,我寧可買米養米蟲,也不願養那些為惡之徒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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