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是我身份證的生日,所以收到很多祝賀我生日快樂的簡訊與卡片。

我的好夥伴在4/9午夜11:50發給我的簡訊內容是~頭香頭香...祝福最親愛的姊姊生辰快樂啦!謝謝您每次用心的幫我們過生日,小妮子謹記在心~獻上我最真誠的祝福...願往後的每天都能幸福平安《生日快樂》

會特別提這封簡訊是心有所感,因為這位同仁與我的淵源值得回顧。

她來公司應該快四年了吧!當初她來應徵時,我已錄取了別人,已無座位可以再增加人手,但她笑著比比沙發說「我坐這裡就好」,當然這只是玩笑話。

後來因原本錄取那位來一天就不做了,所以我就通知她來上班。

結果就這樣演了一齣「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的戲碼。

她來時希望我們不要為她加勞健保,但我不同意,依勞基法規定非保不可。

沒多久,法院寄來強制扣薪還款的公函,原因是她積欠卡債。

側面得知她原不想還債,想用不報薪資的方式逃避強制催繳。

當時我寫了一封信給她,內容不外乎是教她做人要清清白白,還清債務才能有美好的未來之類的話。

我主動去找銀行了解狀況與協商還款方式,並拿錢讓她去還。

俗話說:「無債一身輕。」帶著債務躲躲閃閃過日子,如何能安心工作呢?見她是可用之才,所以我給她機會。

隔了一段時間,再次接到法院來函,這一回我找她出去談。

我問她除了這兩筆之外,還有哪些債務?我要她全盤告知,因為這是我最後一次幫忙,若她對我有所隱瞞,我不會再給她第三次機會。

記得是在摩斯漢堡店吧!她紅著眼向我表示感恩,她說她覺得人生好像多了一個姊姊,她對她家人也是這麼說的。

果然她還欠一筆更大數目的債,自己已跟銀行協商好,正開始還款中。

我請會計拿第二筆金額讓她還銀行,等她還清自己正在處理的那一筆之後,再還公司即可。

這兩年多,我從來不會去關心她何時還款,其實我壓根兒當是給的而不是借的。

前兩個月,她主動跟會計說她的經濟情況已可以開始扣薪還款了。

真高興她記得欠債就應還債的道理,從她的表現,我相信她必然會有幸福的人生。

觀念改變行為就會改變,行為改變命運也會改變。

漸漸擺脫卡債的期間,她交了男朋友,一切都漸入佳境。

難能可貴的是,她不忘本,她懂得感恩,於公於私都幫我很多忙,成為我生命中不可或缺的得力助手。

我對人好,人家也會對我好,形成善的循環,賺到的是彌足珍貴的友誼,多麼良善的一件事呀!

有這麼多人給我祝福,我的生日當然快樂囉!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足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